学院2023-2025级团支部、班级: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班团一体化,根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团支部工作办法(修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班委会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水利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5级各团支部支委,具体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创新委员、文体委员、志愿委员、心安委员。
2023-2025级各班级班委,具体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
注:考核2025年9月-2026年6月担任团支部、班级委员会职务的学生干部。由于班团一体化的推进,团支部副书记一般由班长兼任,故不单独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1>本科生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分为工作实效(30分,由团委和学生会的相应部门根据日常工作评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辅导员评分(20分,评分表见附件2)、班主任评分(10分,评分表见附件3)、班内同学评分(30分,问卷后续发放至QQ群)、班级学生干部互评(10分,评分表见附件4)五个板块对各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2.考核运用。考核最终成绩运用于综合素质测评“社会实践测评P5-(二)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得分S2”中的计分,即考核优秀计5.0分,良好计3.0分,不及格计0.0分。
3.考核比率设置。同一年级同一职务班级学生干部一同考核,本年级同一职务优秀比率不得超过30%;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记为不及格;其他学生干部评为良好。
<2>研究生考核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对班委和支委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1. 由班级同学根据日常工作评分(7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6);
2. 辅导员评分(3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7);
3. 考核比率设置。同一班级(班委及支委) 优秀比率不得超过干部总人数的30%,其他学生干部评为良好,若有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则其干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安排
<1>本科生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1.证明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以电子档形式于2026年7月27日22:00前发至相应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支委及班委,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各中心将于8月18日前将工作时效、班内同学评分考核结果反馈于各班委及支委群内。
2.辅导员评分表(见附件2)、班主任评分表(见附件3)、班级学生干部互评汇总表(见附件4)、班级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要求以纸质档形式于2026年秋季学期(即下学期)1—2周内提交(具体收集的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请各支委及班委在开学后及时展开工作。
<2>研究生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26年秋季学期(即下学期)1-2周内提交(具体收集时间届时通知);
2.各班级应将班级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8)提交至院研会负责人处。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对应负责人:
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路丝同学(QQ:2568077737 电话:13974553721)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周浩然同学(QQ:2878922127电话:18963964229)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冉可同学(QQ:2630383218 电话:13997782175)
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本科生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工作实效考核细则 .docx
附件2:辅导员评分细则.docx
附件3:班主任评分表.docx
附件4:班级学生干部互评.docx
附件5:考核汇总表.docx
附件6:研究生支部、班级学生干部评分表.docx
附件7:研究生辅导员评分细则.docx
附件8:研究生支部、班级考核汇总表.docx
创新委员评选表格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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