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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0日 15:33  点击:[]

https://sxdxjwc.ctgu.edu.cn/info/1011/9529.htm

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23〕13号

作者:     时间:2023-11-16 17:1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6933次

各学院: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为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含其他专业大类,后文统一简称为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第六条、第七条中规定的不能转专业和转专业受限的情况之外,2023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博州定向、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等特殊类型高考招生的新生转专业志愿只能在所在招生计划类别涉及的专业内申请转专业,同时也可选填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专业志愿。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体育类等专业与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均不能与其他专业互转。

(四)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申报转入专业志愿时,应符合我校2023年在高考改革省份对该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二、志愿填报

学生可根据学校公布有接收计划的专业名单,自愿填报专业志愿,同时,还可以选填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专业志愿。

三、考核接收方式和时间

本次转专业工作由学院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分两次组织实施,本次为第一次,第二次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 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并公布专业接收计划(见附件2)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20日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方案包括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织领导、转专业接收总计划及分配形式、学院考核工作安排等。考核形式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决定,随工作方案一并公布。

各学院不得在学校转专业规定外另行设置其它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文件相抵触的条件。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登录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教务系统设置有“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和“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电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两个批次,可以同时选填。12月1日17:00报名结束后,学生不得再更改转专业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填报时请注意,“高考科类”分为:不分文理、理工、文史、体育、艺术五种类别;生源地省份是指学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省份,“生源地省份”和“原专业录取批次”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四)2023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后,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批后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公示期为2天,学生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学院负责处理。

(五)2023年12月8日17:00前,各学院将在教务系统中下载的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在12月13日之前将汇总名单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六)各学院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申请转入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课程(不含素质拓展课程)成绩是否均达到合格标准(不包括补考)、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考核成绩、拟转入专业等。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接收学院负责处理。学生可在接收学院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5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七)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相关说明

1. 建筑类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2个专业;材料类有金属材料工程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个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有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2个专业;数学类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统计学2个专业;设计学类有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有英语、日语、法语3个专业。

2.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转入基础医学院、健康医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的相关专业;色盲学生不得转入电气类、建筑类专业。

3.各专业转入学生的编班方案由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定。各专业的学费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专业的学费按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验班,其转专业工作与相关要求,不受《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第五条和第八条第一款限制,由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后,另行组织开展。

六、工作纪律

1.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本次转专业工作,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凡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2.转专业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应主动报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类似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凡应主动报备而未报备的,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3.学生在申报转专业志愿及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已转入新专业的退回原专业,并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三峡大学2023年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考试选考科目要求

2.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转入计划数与报名条件一览表

3.2023年国专、地专、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博州定向、南疆专项、民委专项招生专业

 

                                  三峡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3:2023年国专、地专、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博州定向、南疆专项、民委专项招生专业.xlsx】已下载191次

附件【附件2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转入计划数与报名条件一览表.xls】已下载1088次

附件【附件1:三峡大学2023年高考改革省份招生考试选考科目要求.xlsx】已下载8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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