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三峡大教〔2022〕43号)、(三峡大教〔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教务处《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的推荐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欧阳庆芳、李卫明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继保、石小涛、卢晓春、叶永、朱伟、李昌文、李洋波、肖尚斌、陈巍、邵波、邵盼盼、范勇、晋良海、夏栋、彭玉琪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专家组具体实施我院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至学院普通推免生指标共36名。学院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分配名额 |
工程管理 |
4 |
工程造价 |
4 |
环境工程 |
3 |
农业水利工程 |
2 |
水利水电工程 |
15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3 |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5日12:00前向学院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于9月9日前将学生提交的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后,将登记表及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审核鉴定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
4.学院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示内容,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9月10日17:00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16日17:00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各推荐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