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结合课程特点,在研究生课程中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改革。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
二、申报要求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人撰写《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在申报、实施等过程中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2.单位初审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院级拟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立项评审。
3.校级评审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遴选建设项目并公示。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校级立项项目经费分两批划拨到各单位。正式立项后划拨60%经费,项目结题后再划拨40%经费。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以立项时间开始计算。项目中期考核在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立项。
5.校级项目结题需建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应达到的要求请见附件1)。
6.研究期满不按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申请结题但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中止划拨研究经费,已划拨经费作清零处理。撤销的项目不能在教师职务、职级评审等工作中使用。项目负责人及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任何项目和奖励,学院1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同类型的项目和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1)《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三峡大学2024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2.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5月9日17:00之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冯桂芳,联系电话:6392165。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