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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09:02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且具有良好基础的核心课程,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可共享在线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

2.课程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程建设项目;每位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三峡大研〔2016〕45号)(附件1),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教学目标撰写《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2.学院初审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院级拟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立项评审。

3.校级评审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遴选建设项目并公示。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校级立项项目经费分两批划拨到各单位。正式立项后划拨60%经费,项目结题后再划拨40%经费。

4.校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以立项时间开始计算。项目中期考核在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立项。

5.项目结题验收标志性成果为(以下A、B、C、D任选1项):A、出版专业特色教材1部;B、研究型课程+全校公开示范课;C、课程案例库(不少于5个案例)+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须标注项目编号);D、可共享在线课程,视频形式包括PPT录屏讲解、教师出镜讲解、实景授课、动画演示、专题短片、访谈式教学、对话式教学等。

6.研究期满不按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申请结题但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中止划拨研究经费,已划拨经费作清零处理。撤销的项目不能在教师职务、职级评审等工作中使用。项目负责人及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任何项目和奖励,学院1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同类型的项目和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三峡大学2024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2.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5月9日17:00之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冯桂芳,联系电话:6392165。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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