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3年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凡推荐2023年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的候选人、候选项目,必须符合《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科〔2021〕30号》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2、推荐2023年度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的成果应为:(1)自然科学奖:成果必须公开出版发行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论文代表作5篇(国内版权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2篇),且围绕同一主题;(2)技术发明奖:成果应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应用于生产实践;(3)科技进步奖:必须经过鉴定或验收,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应用于生产实践;(4)科技成果推广奖:成果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用于生产实践。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科〔2021〕30号》。
3、拟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资格,以及“强基计划”揭榜了科技奖任务未完成的团队和老师必须申报。
二、推荐程序
1、项目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经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并写出推荐意见。
3、各学院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汇总表集中报送到科技发展研究院。
三、推荐材料要求
1、三峡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主件内容所用字型为宋体5号字(装订5份)。提名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1套原件)。装订后的提名书不需另加封面。附件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同时提供奖励提名书主件的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2见《三峡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时间
请拟申报老师5月19日下午5点前将《三峡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电子(PDF版)、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学科和科研办段老师(H1-903)。
附件:1.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2.三峡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