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3年度省软科学计划主要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着力推进建立常态化科技创新决策调研机制,培育稳定一批高水平软科学研究团队,加快产出一批高质量软科学研究成果,为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撑。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第一批竞争类)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主要服务全省重大科技决策调研需求,采取前资助加后补助支持方式。前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后补助经费及额度根据验收情况、成果质量确定。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3-9月。
(二)面上项目
主要服务全省县域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调研需求,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优先支持地方有配套经费的研究项目。根据验收情况择优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其中调研成果直接支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的优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3-8月。
二、申请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
3.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人员比率不低于40%;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满足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二)面上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
3.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6人;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满足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三、申报时间安排
1.请拟申报老师严格按申报指南(见附件1、2)要求填写申报书。
2.2023年2月21日(周二)上午10点前,请拟申报老师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并将电子版报段文姣老师,邮箱:442122175@qq.com。
3.2023年2月23日(周四)前,学院确定拟推荐项目,请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涉及盖章的材料报学院,学院统一报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3.受推荐的申请人请按项目申报模板(线下模板参考附件4)撰写申报材料,精心打磨申请书。
4.2023年2月26日(周日)17:30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限项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软科学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项目已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的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五、申报要求及说明
1.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无需报送申报书纸质版材料。获得推荐的申请人请在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hsb.hbstd.gov.cn)。
注意:未注册用户应提前自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原账号可继续使用,若有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2.在规定的申报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
六、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根据申请通知要求及项目类别,选择申报项目类别撰写。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填报说明。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特别注意:今年省厅对申报系统和各类型项目的申报书模板进行了改进,请申请人进系统认真查看,严格按要求上传各类附件。对于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省厅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申请项目,请学院负责审核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项目申报材料中依托单位盖章是指大学盖章。涉及大学签章的材料,请学院科研办统一报送至科发院办理,签章完成后,由学院返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学校签章材料若有更新,请申请人直接拿盖章的原件及更新后的材料到校办机要科说明重新盖章,无需重复申请用印。
七、申请人及推荐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软科学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2.所属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
3.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软科学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八、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冯星星 027-87135885
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省信息院评估中心:027-87265789、87265608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项目办: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30室
工作邮箱:kjc@ctgu.edu.cn
学科与科研办公室:段文姣
联系电话:0717-6392165
附件:
1.2023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重点项目(第一批竞争类)申报指南
2.2023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3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模板)
学科与科研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