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人才、治水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教学成果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水利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水利部高等学校水利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系部(中心)积极组织申报!
1.材料要求:
按《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水教协〔2023〕6号)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学办。学院将组织初评相关工作。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