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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9日 09:09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三峡大教〔2022〕43号)、《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教〔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校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等工作。

组长:黄艳

副组长:黄悦华、张锐

成员:王乐华、陈鹏、谈云志、王守文、黄华、崔伟、封林、粟世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陈鹏同志兼任。

2.各推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本单位相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3.各推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专家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43号)的要求执行;关于“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不含素质拓展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2%以内(含2%)的学生,且当年其所在专业有推免指标的,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相关要求按《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4〕2号)执行。

四、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2025年下达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管理办法》确定分配至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43号)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开展工作:

1.学校组织开展免试推荐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相应工作通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免生指标的分配方案。

2.各推荐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与工作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在9月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3.8月30日前,各推荐单位将各专业的推免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排名表从教务系统下载并核实无误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网站公示截图发至邮箱:jwcxyzdk@ctgu.edu.cn。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至9月3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各推荐单位统一于9月4日打印各专业排名前40%学生的推免成绩排名表交教务处,并打印学生的成绩单盖章备用。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5日12:00前向所在学院或有关单位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各推荐单位于9月9日前将学生提交的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后,将登记表及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6.各推荐单位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示内容,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9月10日17:00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16日17:00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各推荐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政策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落实到位,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各推荐单位务必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推荐单位组织开展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的答辩时,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审核鉴定材料和全过程录音录像等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留存备查。

3.各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审核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4.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对学科竞赛目录及加分值进行认定,但不超出学科竞赛目录和加分上限。

5.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202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2025届各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方案》,合理分配各专业推荐计划数,学院总的推荐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计划数。

6.获得推免生资格(不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国防科工招生补偿计划)的学生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相关信息。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8.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依纪依规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峡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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