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系部及教师:
根据《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水环院〔2021〕18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学院完成了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于2023年3月23日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将评价结果在教学办公室张贴公示,若有异议,请于3月28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教学办。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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