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2022〕27号)、《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7号)相关要求,特制定《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循办学条件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尊重学院自主办学权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及转专业考核工作。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庆芳 李卫明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石小涛 卢晓春 叶永 陈巍
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卢晓春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冀 陈新桃 孟永东 晋良海 徐刚 董晓华
秘 书:梁正琼
三、学院各专业2024级第二次转专业转入计划数
学校公布的第二次转专业各专业计划数如下表所示。
水利与环境学院2024级第二次转入计划数
序号 | 专业(类) | 转入计划数 | 报考科类 |
1 | 水利水电工程 | 6 | 理工类 |
2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7 | 理工类 |
3 | 工程管理(含工程造价方向) | 10 | 理工类 |
4 | 智慧水利 | 10 | 理工类 |
四、学院考核工作安排
1.教务处下达转入学生名单后,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具体考核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
2.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其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第二学期课程不含补(缓)考)且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含50%)、结合专业转入计划数,对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2天。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学生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成功的,于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并降级到转入专业就读,补齐转入专业第一学年相关课程学分。
五、其他事宜
1.未按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2.未尽事宜,按《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2〕14号)及《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5〕7号)执行。
3.学院教学办公室地址:水科学与工程楼205办公室(H1-0205),电话:0717-6392160。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