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拔尖实验班)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水利与环境学院决定开展2025级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拔尖实验班)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行业经验丰富、科研素养高、精力充沛、经费充足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践行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坚持立德树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育人能力与指导经验
1.必须为水利或计算机类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以往指导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未出现问题论文等情况。
3.研究方向为智慧水利相关领域,且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
(三)学术水平与培养条件
1.近3年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
2.个人在账科研总经费(主持)50万元及以上。
3.愿意全身心投入到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拔尖实验班)学生全阶段培养,且愿意用个人项目经费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术会议、出国(境)交流等。
须同时具备以上三项学术水平与培养条件。
(四)其他规定
指导教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
1.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导学关系差,不能保证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拔尖实验班)本科生培养质量;
2.导师立德树人考核为基本合格;
3.其指导的研究生出现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且导师负有责任的;
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申请人需打印《智慧水利(数字孪生水利拔尖实验班)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1份,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水利与环境学院结合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核结果,择优选聘。
三、审核要求
(一)近3年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科研项目经费指申请截止时的项目实际在账经费,均不含学校配套经费。
(二)申请人填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导师招生资格。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30日17:30前,申请人将审批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办梁正琼老师(水科学与工程楼H1-0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73147215@qq.com邮箱。联系电话:0717-6392160。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