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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9日 08:07  点击:[]

全体2026届研究生及导师:

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及时发现论文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规划好后期的论文写作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26届研究生(含来华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象为已通过论文开题,且拟于2026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与形式

1.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

2.组织形式:由导师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三、检查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

5.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6.研究生是否遵守学术行为规范;

7.学位授予科研成果完成进展等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提交检查申请

申请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学位论文中期相关的申请表单。导师审核同意后,下载《中期检查报告》,开始组织中期检查。

(二)组建检查小组

由导师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建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

1.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组长和成员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导资格

2.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组长和成员须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导资格

检查小组另设秘书1人,由熟悉本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小组成员兼任。检查小组秘书及成员由组长确定。

3.其他要求:

(1)检查小组成员须包含1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

(2)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须为该生检查小组成员,但不得担任该组组长;

(3)建议中期检查小组成员与开题评议组成员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员保持一致。

(三)开展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检查小组提问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结束后由组长签署检查意见。

五、检查结果

1.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中期检查合格者,结合检查小组意见,继续开展论文后续工作。

3.中期检查未合格者,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调整方案,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检查。

六、提交材料要求

(一)学生需提交材料

中期检查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里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交本组秘书老师。

(二)秘书需提交材料

1.《水利与环境学院中期检查安排表》(附件1),开题前3天将电子版报学院研留办。(例如:预计11月21日开展中期检查,相应安排表最晚应于11月18日16:00前报送。)

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和《中期检查工作量清单》(附件2),开题结束一周后将电子版交研留办。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1.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

2.资料提交地点:水科楼901办公室

3.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17-6392165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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