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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年09月19日 14:49  点击:[]

各系部(中心)、科研团队:

近期,省科技厅下达了《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请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且应为我校“强基计划”科研团队成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原则上,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级别项目不低于1项。

5.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团队应为我校“强基计划”科研团队。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五)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应当是本领域国内知名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及相当级别人才或具备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的经历。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项目应聚焦我省优势基础科学领域、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研究方向。

3.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均在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且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团队应当是在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形成的优秀多学科交叉科研团队,同时也是我校“强基计划”科研团队,包括牵头申请人1人,骨干成员不超过4人。

5.申请人同年度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不超过1项。

6.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与省级技术创新类计划项目和省基金其他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同年度申请或参与申请不得超过1项。

7.满足其他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三、申报组织安排

(一)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

1.学院组织推荐申请。学院严格按申报通知及指南(见附件1-1)要求按不超过申请限额(限额表见附件1-2)推荐申报(推荐申请人选中,“强基计划”科研团队成员(以科发院下文为准)须占80%),申请限额依据前三年获批率等因素综合确定。2024年9月24日(周二)16:00前,请申请人将面上类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4,文件命名格式: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学院名称-项数)及申请书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姓名)发送至442122175@qq.com。

请注意:材料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为避免格式错误,建议将申请书材料做成PDF电子版发送。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024年9月30日(周一)左右,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请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按工学、理学及医学三个类别开展)。评审结果经学校审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3.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人按相应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1-5、1-6)撰写或完善申报材料,精心打磨申请书。

4.2024年10月8日(周二)16时前,学院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5.2024年10月10日(周四)16时前,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创新群体)

1.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强基计划”科研团队成员,由申请人自愿向科发院报名。

2.2024年9月27日(周五)16时前,请申请人发送重点类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2-1、2-2-2)及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2-3、2-4)电子版至kjc@ctgu.edu.cn。逾期不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2024年9月29日(周日)左右,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要求,可能需要现场答辩的,届时及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做好准备);通过校内评审的,通知申请人正式申请。

4.2024年10月8日(周二)16时前,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5.2024年10月10日(周四)16时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1.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该项目为限额申请,全校仅1个申请指标,根据指南要求,采取提名制。

2.2024年9月27日(周五)16时前,请获得提名的申请人将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3-1)及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3-2)电子版发送至kjc@ctg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2024年9月29日(周左右,根据提名情况,超出推荐指标的,学校将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通知申请人正式申请。

4.2024年10月8日(周二)16时前,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5.2024年10月10日(周四)16时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限项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基础科学中心、联合基金等省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基金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申请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申请人申报省基金面上类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2025年度省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资格。

5.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及其相当层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杰青项目。包括:

国家级: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含青年拔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楚天学者(不含楚天学子)、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025年度省创新群体项目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

五、申报要求及说明

1.省基金继续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无需报送申报书纸质版材料。获得推荐的申请人请在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kjt.hubei.gov.cn/jhgl/)。

注意:未注册用户应提前自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原账号可继续使用,若有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2.在规定的申报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

3.为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储备培育,各学院推荐申请青年项目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面上类项目申请总数的70%。对于推荐青年项目比例未达标的学院,次年将相应核减面上类项目申请数。

4.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5.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申请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须提供单位匹配经费的承诺书。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6.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为500万元。以上项目具体立项资助经费额度均以正式立项文件为准。除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所有省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7.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六、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根据申请项目类别,选择申报书模板撰写,申请材料应填写准确,尤其是申报领域、指南资助领域、代码等信息,这些将是项目主管部门选择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填报说明。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学校暑期发布的校内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见附件),仅供有需要的申请人参考,不作硬性要求。特别注意:省厅对申报系统和各类型项目的申报书模板进行了改进,请申请人进系统认真查看,严格按要求上传各类附件。对于未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省厅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项目大学均无配套经费,如填报自筹经费请学院或项目组自筹,并在《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相关栏目(6、项目是否有依托单位配套资金)中填写正确。

4.所有省基金项目,由学院负责审核《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核对表中项目名称是否与正式申报书的项目名称一致,并检查审查表中的审查选项是否填写完整(表中的“审查人签字”、“申报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签字”处由科发院负责填写);申报材料中的“依托单位评审意见”由申请人根据参考模板,结合专家意见及项目实际撰写。

5.项目若涉及参与人员签字,参与人员应亲笔签字,签字页需完整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材料中依托单位盖章是指大学盖章。涉及大学盖章或科发院审核签字的材料,请学院科研办统一打印后报送至科发院办理,签字盖章完成后,由学院返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学校签字盖章材料若有更新,请申请人重新申请用印。

七、申请人及推荐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院及学校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学院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学术不端行为均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李慧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电子邮箱:lihui@hbstd.gov.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项目办: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

工作邮箱:kjc@ctgu.edu.cn


附件:1.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2.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3.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相关材料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19日

下一条: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揭榜领题”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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