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全体科研人员:
近期,省科技厅下达了《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请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原杰出青年项目)、青年B类项目(原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应当是本领域国内知名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项目应聚焦我省优势基础科学领域、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研究方向。
3.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均在5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且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团队应当是在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形成的优秀多学科交叉科研团队,包括牵头申请人1人,骨干成员不超过4人。
5.申请人同年度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
6.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与省级技术创新类计划项目和省基金其他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同年度申请或参与申请不得超过1项。
7.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本年度,学校无此项目申请指标。
(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三)青年A类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原则上,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级别项目不低于1项。
5.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四)青年B类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6.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五)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5.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6.须符合面上项目指南方向之一(见附件1)。
7.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六)非共识项目
非共识项目采取专家实名推荐制,推荐人仅限于省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获得者,在鄂国家实验室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北实验室主任,且近3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任务。每位推荐人限推荐本领域项目1项。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没有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经有关依托单位同意后,可以通过该依托单位申报,且由该依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3.申请人具有良好学术背景,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申请的项目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培育颠覆性技术潜力的原创研究;②使用与现行范式不同的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研究;③目前尚未有足够前期数据支持验证,具有变革性潜力、高风险高价值的原创研究;④尚未有国际先例或类似研究,不属于国际研究热点,有望引领全球的原创研究。
5.满足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三、申报组织安排
(一)面上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
1.学院组织推荐申请。面上项目,今年不设推荐限额,但须符合“面上项目指南方向”(见附件1)之一,不符合指南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由学院组织推荐的青年B类项目,应符合学校前期发布的开放基金指南(见附件3)。2025年10月20日(周一)上午9:00前,请申请人将面上或青年B类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或附件5)及申请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6)发送至442122175@qq.com;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H1-903。
由科发院组织申请的青年B类项目,应符合学校前期征集的雅江项目指南(见附件7)。请申请人根据申请通知要求及指南,自愿向科发院申请,填写青年B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8)。2025年10月22日(周三)16:00前,请申请人将青年B类项目申请汇总表(雅江项目指南)电子版及申请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6,命名格式:雅江项目-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姓名)发送至kjc@ctgu.edu.cn。
请注意:材料提交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逾期没有报送材料者,视为无申请!为避免格式错误,建议将申请书材料做成PDF电子版发送。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025年10月23日(周四)左右,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请及自愿申请的青年B类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3.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人按相应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6)撰写或完善申报材料,精心打磨申请书。
4.2025年10月27日(周一)16时前,学院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5.2025年10月29日(周三)16时前,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重点类项目(青年A类、创新研究群体)
1.申请人自愿向科发院报名。
2.2025年10月15日(周三)16时前,请申请人发送重点类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9-1及2)及相关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至kjc@ctgu.edu.cn。逾期不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2025年10月23日(周四)左右,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要求,可能需要现场答辩的,届时及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做好准备);通过校内评审的,通知申请人正式申请。
4.2025年10月27日(周一)16时前,请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5.2025年10月29日(周三)16时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它类项目
1.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按规定申请。
2.2025年10月22日(周三)16时前,请申请人将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0)及相关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kjc@ctg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2025年10月27日(周一)16时前,请科研办将项目申请涉及的签字盖章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由科发院申请用印完成后,学院统一取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
4.2025年10月29日(周三)16时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请严格按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面上项目、非共识项目、联合基金等省基金各类项目,下同)。同一人员申请(含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含牵头和参与)省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及其相当层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青年A类项目。包括:
国家级: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含青年拔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不含原楚天学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含原省创新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含原省杰出青年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
5.正在承担省卓越研究群体、创新研究群体(含原省创新群体)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不得牵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026年度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已承担过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已承担过省卓越研究群体、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含原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6.非共识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资助或处于评审阶段的国家和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五、申请要求及说明
1.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青年A类项目推荐限额数合并下达。卓越研究群体项目推荐限额数单独下达。青年B类项目推荐限额数单独下达,对于上一年度基础研究投入有增量的单位,适度增加推荐限额数。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查询本单位推荐限额数。注意:未注册用户应提前自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原账号可继续使用,若有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对于2025年度上会的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省青年A类项目的,不计入依托单位推荐指标数。对于2024年度按期结题验收且验收评审等次为优秀的2021年省创新群体项目团队骨干成员申报省青年A类项目或省青年B类项目的(限1项),不计入依托单位推荐限额数。
面上项目申报须符合“面上项目指南方向”(见附件1)之一,不设推荐限额,不符合指南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2.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学校规定之日。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依托单位认真审查本单位拟申请项目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登录),根据推荐指标数进行在线推荐,并导出《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申报截止后2日内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
4.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青年B类或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5.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6.申请非共识项目或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中勾选“非共识项目”的,须提供专家实名推荐表(手写签字)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新报告及研究分析报告等)。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勾选“非共识项目”且提供证明材料完备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若当年度未获批立项,经省科技厅非共识项目初审通过的,可纳入非共识项目评审环节。
7.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资助额度原则上1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实施期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50万元/项、30万元/项。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500万元/项。非共识项目实施期为2-3年,资助额度原则上20-30万元/项。以上项目具体立项资助经费额度均以正式立项文件为准。所有省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8.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六、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根据申请项目类别,选择申报书模板撰写,申请材料应填写准确。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填报说明。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特别注意:各类型项目的申报书模板建议申请人进系统认真查看,严格按要求上传各类附件。对于未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省厅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项目大学均无配套经费,如填报自筹经费请学院或项目组自筹,并在《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11)相关栏目(6、项目是否有依托单位配套资金)中填写正确。
4.所有省基金项目,由学院负责审核《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核对表中项目名称是否与正式申报书的项目名称一致,并检查审查表中的审查选项是否填写完整(表中的“审查人签字”、“申报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签字”处由科发院负责填写);申报材料中的“依托单位评审意见”由申请人根据参考模板(附件12),结合专家意见及项目实际撰写。
5.项目若涉及参与人员签字,参与人员应亲笔签字,签字页需完整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材料中依托单位盖章是指大学盖章。涉及大学盖章或科发院审核签字的材料,请学院科研办统一打印后报送至科发院办理,签字盖章完成后,由学院返回给申请人扫描上传。学校签字盖章材料若有更新,请申请人重新申请用印。
七、申请人及推荐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院及学校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学院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省科技厅对依托单位履行法人责任制情况实行信用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出现未履行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审查职责、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配套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核减省基金申报推荐指标直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所有学术不端行为均记入省基金申报信用评价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李慧
电子邮箱:lihui@hbsti.ac.cn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3363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项目办: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
工作邮箱:kjc@ctgu.edu.cn
学院联系人:段文姣
联系电话:0717-6392260
附件: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方向
2.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项目申请汇总表
3.2025年度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指南科技发展研究院
4.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B类项目推荐申请限额表
5.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B类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平台开放基金指南)
6.各类项目申请书模板
7.雅江项目指南
8.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B类项目申请信息表(雅江指南)
9-1. 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类项目(青年A类)申报信息表
9-2.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类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申报信息表
10.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其它类项目申报信息表
11.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12.依托单位审查意见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