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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15:29  点击:[]

各科研团队: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8〕56号)精神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预备启动。为做好年度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我院工作安排以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提名奖种

可申报的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湖北省工作。

2.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超过5篇,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且国内期刊论文或论著数量不少于1/3。

3.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提名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22年度、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具体提名条件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工作内容与安排

1.摸底统计拟提名项目请各科研团队认真学习申报文件,提升成果管理意识。请符合提名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2024年度湖北省奖推荐项目摸底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442122175@qq.com)。

2.填写提名书。提名项目根据《2023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预填提名书主体部分,学校于3月底组织省奖申报第一轮专家咨询,主要对拟申报省奖项目的选题、创新点、第三方评价、效益等进行论证。根据省奖申报正式通知时间安排,组织第二轮提名书完整初稿和第三轮提名书修改稿专家咨询。

3.成果评价由于2024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可能会恢复到上半年启动,请拟申报2024年度省奖的项目尽快开展成果评价。

4.成果登记提名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将成果登记编号写在提名书封面的右上角。科技成果登记的具体方法见(附件3)。提名自然科学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不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附件:1.2024年度湖北省奖推荐项目摸底汇总表

        2.2023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关于科技成果登记的说明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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