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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8日 09:51  点击:[]

各系部:

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4号)以及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水环院〔2024〕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一、招生资格审核条件

1.近3年有新增纵向科研项目,或在账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

2.近3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作报告或汇报论文。

3.近1年参加学院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

4.近1年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抽检中,其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没有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在一个学年度的学位申请过程中,导师同意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未通过不超过3人次。

6.导师立德树人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未发现导师负有责任的研究生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

8.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未出现其他相关文件中,当年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情况。

资格审核为通过者,下一学年度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提出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者,停止下一学年度招收研究生资格。

所有拟招生的硕导都要接受招生资格审核。

二、招生学位点

1.学术型学位点

导师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只能选择一个上岗(工程力学除外),水利工程需选择研究方向且只能选择一个。

1)081500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01水文学及水资源、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3水工结构工程、 04水利水电工程、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6生态水利学

2)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080104 工程力学

2.专业学位型学位点

导师原则上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只能选择一个上岗,最多不超过两个。

1)085902 水利工程

2)125600 工程管理

3)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拟申报教师需填写《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1)、《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汇总表》(附件2),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于826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与留学生办公室朱老师。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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