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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2023年03月23日 21:42  点击:[]

学院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办学100年暨本科教育45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三峡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范围

水利与环境学院成立半年以上的团支部,21级、22级本科生团支部必须提交参评材料。19级、20级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自愿提交参评材料。

(二)申报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有战斗力,成员团结协作;

2.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组织生活规范,支部工作记录详实;

3.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术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4.定期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5.团支部活动有独创性,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6.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发展新团员工作,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三)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写出书面申报材料和拍摄支部风采展示视频《青春献礼二十大》(视频限时3-5分钟,格式为MP4格式或MOV格式);

2.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对团支部日常工作及支撑材料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评分规则为:

①支撑材料得分(占总分60%):

材料将依据内容完成度、格式及排版美观程度进行打分

②支部风采展示视频得分(占总分20%):

视频根据内容完整度、流畅度、格式、及美观程度进行打分

③青年大学习得分(占总分10%):

完成率100%—100分

完成率90%~100%—90分

完成率70%~90%—80分

完成率50%~70%—60分

完成率50%以下—0分

④智慧团建得分(占总分10%):

支部团员大会记录(每次10分,上限5次)

支部委员会记录(每次10分,上限3次)

团小组会记录(每次10分,上限2次)

⑤在官网发布的优秀新闻稿每篇在总分基础上加1分。

⑥在2022-2023年度参与百生讲坛与书香团支部评选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获奖在总分基础上加5分。

(四)评选结果

推选学院前10%的团支部材料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材料考核评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排名前列的团支部,将不同程度奖励校级优秀团干、团员和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名额(具体奖励规则见附件一)。

(五)材料清单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支部风采展示视频《青春献礼二十大》与团支部支撑材料各一份。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评选范围

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35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带头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3.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

5.模范作用突出,积极投身学生工作。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作风扎实,注重品德修养,乐于奉献;

3.组织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4.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优良;

5.模范作用突出,积极投身学生工作。

(四)评选办法

1.参加评选活动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申请,由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评选出候选人;

2.填写《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三;或填写《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见附件四;

3.《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交院团委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交团支部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4.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上报校团委批准;院级优秀共青团员、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报院团委批准。

(五)材料清单

1.《2022-2023年度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申报表(见附件三)

2.《2022-2023年度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申报表(见附件四)

3.《2022-2023年度各团支部或组织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五、六)

三、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或组织须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按照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本团支部或组织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一)。所上交材料为纸质档和电子档形式。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各团支部于2023年3月28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附件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支部风采展示视频及团支部支撑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xxx团支部2023五四红旗团支部评优推荐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邮箱:shtwzzgzbgs@163.com

2.各团支部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附件三(校级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附件四(院级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附件五(支部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压缩打包命名为“xxx团支部2023五四优秀团员团干评优推荐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邮箱:shtuanweizuzhibu@163.com

3.各团支部将附件三(校级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附件四(院级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附件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纸质档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8点至20点上交至水科楼H1-1007档案室。

4.学院各团学组织推优人员需要经过团支部投票并审批同意(需由团支部1/2以上参会成员投同意票)方可评选为优秀,团学组织推优人员不占用团支部名额,各团学组织需要于3月28日(周二)晚上17点前将团学组织评优汇总表(见附件六,上传时文件名改为组织名称-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htuanweizuzhibu@163.com,再由团委组织部于3月29日(周三)反馈给各团支部。

5.团委组织部将经团学组织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汇总表反馈至团支部后,其电子档与纸质档材料,均以团支部为单位交,不单独上交。

6.请各团学组织、团支部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落实评优工作,逾期不报的取消评优资格。

注:附件五(支部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附件六(团学组织评优汇总表)中都有四个小表格(校团干、校团员、院团干、院团员)。

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冉可同学,联系方式:13997782175;

组织部王启玲同学,联系方式:13886407926;

组织部余祥翔同学,联系方式:17671934575;

基层组织建设部:向倩雯,联系方式:13618683653;

基层组织建设部:向爽,联系方式:18972545069;

基层组织建设部:代子睿,联系方式:13377957598。

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一:水利与环境学院2023年五四评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分配表.xlsx

附件二:2022-2023年度三峡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三:2022-2023年度三峡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四:2022-2023年度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五: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xlsx 

附件六:学院团学组织优秀团员团干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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