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进行团费收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按照文件要求,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未满28周岁的党员自动保留共青团员身份,在智慧团建上留有团籍的党员或预备党员应缴纳团费,未在智慧团建上留有团籍的党员或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2)缴纳标准:本次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共6个月)的团费,学生团员共1.2元/人。
(3)对不按时缴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离团组织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各团支部应以“智慧团建”系统为主要依据(2020级、2021级研究生各团支部以支部原有团员数为准),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各团支部书记将团费收缴情况汇总在团支部团费缴纳明细表(见附件一),并于2024年6月18日18:00前将团费以及团费缴纳明细表交给所对接的基层组织建设部干事;
(3)保存好转账记录。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负责人:
基层组织建设部:肖子怡,联系方式:15871662965
基层组织建设部:陈海东,联系方式:15252299187
基层组织建设部:于博奇,联系方式:15572777735
附件一:团支部团费缴纳明细 (1).docx
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