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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各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09日 01:03  点击:[]

学院2021-2023级团支部、班级: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班团一体化,根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团支部工作办法(修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班委会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水利与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3级各团支部支委,具体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创新委员、文体委员、志愿委员、心安委员。

2021-2023级各班级班委,具体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

注:考核2023年9月-2024年6月担任团支部、班级委员会职务的学生干部。由于班团一体化的推进,团支部副书记一般由班长兼任,故不单独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1>本科生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分为工作实效(30分,由团委和学生会的相应部门根据日常工作评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辅导员评分(20分,评分表见附件2)、班主任评分(10分,评分表见附件3)、班内同学评分(30分,问卷后续发放至QQ群)、班级学生干部互评(10分,评分表见附件4)五个板块对各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2.考核运用。考核最终成绩运用于综合素质测评“社会实践测评P5-(二)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得分S2”中的计分,即考核优秀计5.0分,良好计3.0分,不及格计0.0分。

3.考核比率设置。同一年级同一职务班级学生干部一同考核,本年级同一职务优秀比率不得超过30%;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记为不及格;其他学生干部评为良好。

<2>研究生考核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对班委和支委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1.由班级同学根据日常工作评分(7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6);

2.辅导员评分(3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7);

3.考核比率设置。同一班级(班委及支委)优秀比率不得超过干部总人数的30%,其他学生干部评为良好,若有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则其干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安排

<1>本科生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1.证明材料按附件1的要求以电子档形式于2024年7月15日22:00前发至相应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支委及班委,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辅导员评分表(见附件2)、班主任评分表(见附件3)、班级学生干部互评汇总表(见附件4)、班级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要求以纸质档的形式于2024年秋季学期(即下学期)1—2周内提交(具体收集的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请各支委及班委在开学后及时展开工作。

3.请各班班长将班级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24年秋季学期(即下学期)1—2周内发送至邮箱572296618@qq.com。

<2>研究生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即下学期)1—2周内提交(具体收集时间届时通知)

2.各班级应将班级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8)提交至院研会负责人处。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对应负责人:

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海东同学(QQ:2230309750电话:15352299187)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李晓仪同学(QQ:2861997153电话:15778397172)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周雪同学(QQ:1103993691电话:18837572012)

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1:本科生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工作实效考核细则.docx

附件2:本科生辅导员评分表.docx

附件3:本科生班主任评分表.docx

附件4:本科生支部、班级学生干部互评.docx

附件5:本科生考核汇总表.docx

附件6:研究生支部、班级学生干部评分表.docx

附件7:研究生辅导员评分细则.docx

  附件8:研究生支部、班级考核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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