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强基团队、全院科研人员:
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宜昌市医疗卫生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宜高校及科研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承担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50%。
4.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议填写2026.1.1——2027.12.31)。
5.项目申请经费建议填写3~5万(请自行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6.为确保项目能如期按要求结题,建议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性质及经费资助情况,合理填写项目总体目标。
7.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省、市重点实验室主任或主要成员牵头申报的,在评审中根据实际酌情加分。
重点支持领域:优先支持服务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战略性、基础性与前瞻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资助优秀青年人才及原始创新项目。研究方向应强化源头自主创新,聚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清洁能源与高端装备、精细磷化工与高端新材料、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着力开展核心基础理论与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二、申报组织程序
1.学院推荐。今年宜昌市科技局下达的申请指标大幅减少。为提高项目申请质量,根据市局给我校分配的指标情况,学院按限额推荐1项。
2.项目材料报送。请拟申请的老师2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邮箱442122175@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
2.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多头申报的;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宜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医疗卫生项目的;
5.项目负责人存在未通过正常验收项目的,纳入诚信黑名单的。
(二)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请严格按各类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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