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4号)以及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水环院〔2024〕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一、招生资格审核条件
1.近3年有新增纵向科研项目,或在账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
2.近3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作报告或汇报论文。
3.近1年全程参加学院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且未无故缺席研究生导师会议或培训。
4.近1年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抽检中,其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没有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在2024-2025学年度的学位申请过程中,导师同意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未通过不超过2人次。
6.导师立德树人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未发现导师负有责任的研究生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
8.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未出现拒绝承担研究生教学课程工作的情况,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9.完成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工作的。
10.未出现其他相关文件中,当年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情况。
资格审核为通过者,下一学年度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提出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者,停止下一学年度招收研究生资格。
所有拟招生的硕导都要接受招生资格审核。
二、招生学位点
1.学术型学位点
导师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只能选择一个上岗(力学除外),水利工程需选择研究方向且只能选择1个。
(1)081500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01水文学及水资源、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3水工结构工程、04水利水电工程、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6生态水利学、07智慧水利
(2)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080100 力学
2.专业学位型学位点
导师原则上只能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选择1个上岗,最多不超过2个。
(1)085902 水利工程
(2)125600 工程管理
(3)085701环境工程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因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全面启用,今年以后导师遴选及上岗工作均须在系统中进行。近3年是指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拟申请人需在新系统(个人门户-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新)-招生资格审核端口)填写上传本人的科研成果、近3年新增纵向科研项目或在账/到账科研经费数据、近3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作报告或汇报论文情况、近3年讲授研究生课堂学时数等信息,提交成功后点击系统右上角打印出《三峡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版1份(注意:院内导师申请人本人签字即可,院外导师及校外导师除本人签字外还须所在单位公章),新系统无法填写的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申请人于2025年8月31日17:3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审批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留学生办公室(H1-901)朱老师。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