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动态 / 正文

水利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年08月06日 10:18  点击:[]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研究生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励研究生产出高质量创新成果,强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参照《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水环院〔2024〕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应为我院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毕业年级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含2025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生)。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单位的研究生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

二、申报类型及资助额度

创新基金主要资助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创新科研项目,依据管理办法具体分为A、B、C三个类别。

1.A类项目:主要面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2.B类项目: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适当倾斜于硕博连续的硕士研究生,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3.C类项目:主要面向校企联合培养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202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审核推荐后,报送学院研留办。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确定项目推荐排序名单。

3.学院评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定,视经费情况择优资助。

四、管理与结题

1.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年,亦可为自批准之日起至获资助的研究生申请办理预答辩手续之日止。

2.各类项目创新成果须满足相应结题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题。结题要求及成果标准等均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3.获基金资助的研究生,结题前需在研究生学术会议上开展1次学术报告。

五、相关说明

1.创新基金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资助经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开支,开支范围参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3.项目申报要求、经费拨付方式等均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4.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留办负责解释。

六、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导师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留办王老师。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5年8月6日

上一条: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接收2026级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

相关新闻
为您推荐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