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庆祝百年校庆,营造追求卓越的学术氛围,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积极性,根据《三峡大学优秀科技成果遴选与示范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科〔2022〕4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科技成果及优秀科研人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优秀科技成果是指由三峡大学科研人员获得,取得重大理论和(或)重大技术进步,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成果。
优秀科研人物代表是指三峡大学科研人员,为国家科技事业作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的人物代表。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条件
(一)成果类型
高水平论文、高价值专利、高层次奖励、热销型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植物新品种和国家新药等。
(二)成果条件
2022年度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其中,高水平论文,满足最新版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中T1级论文;高价值专利,单个专利转让达到100万元以上;科技奖励,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二等奖及以上;热销型产品,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标准规范,应属于国家级或行业规范,按照主编、参编及以上择优遴选;植物新品种,包括:主要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国家新药,应达到三类新药及以上。
(三)优秀科研人物条件
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为学校科技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申请人填写自荐表(详见附件1、附件2),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向科技发展研究院推荐申报。
(二)部门直荐
获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重大科技新成果,征得第一完成人同意,由科技发展研究院直接提名推荐进入评审环节。优秀科研人物代表可由科技发展研究院或所在学院推荐进入评审环节。直荐优秀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填写成果直荐表(详见附件3),直荐优秀科研人物代表个人填写优秀科研人物代表直荐表(详见附件4),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向科技发展研究院报送。
(三)组织评审
评审方式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网络投票评分占比10%,专家评议评分占比90%。确定候选名单后,由科技发展研究院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宣传展示。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老师于2023年2月20日(周一)17:00之前,将优秀科技成果自荐表或优秀科研人物代表自荐表报段文姣老师(H1-903):
附件:1.优秀科技成果自荐表
2.优秀科研人物代表自荐表
3.优秀科技成果直荐表
4.优秀科研人物代表直荐表
学科及科研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