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户
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项目申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宜昌市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年10月10日 14:34  点击:[]

各系(中心):

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4年宜昌市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宜高校及科研机构。

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之前(建议填写2024.1.1——2025.12.31)。

4.项目申请经费建议填写1~3万(请自行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5.为确保项目能如期按要求结题,建议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性质及经费资助情况,合理填写项目总体目标。

优先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碳排放监测,白色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药品监管科学,人口与大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二、申报组织程序

1.学院组织推荐。学院限额推荐5项,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学院择优推荐。2023年10月17日(周二)16:00前,请申请人将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442122175@qq.com。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023年10月24日(周二)左右,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申请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议后,确定推荐(按宜昌市科技局给的限额,学校最终推荐自然科学研究项目30项)。

3.项目材料正式报送。2023年10月30日(周一)16时前,申请人打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暂不装订,方便扫描),签字后提交学院科研办审核;学院科研办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09室申请用印,然后领回一份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保存并扫描电子版。2023年10月31日(周二)16时前,请申请人将盖章版的申请书扫描成PDF版(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发送至kjc@ctgu.edu.cn。

注:请申请人按相关要求完成。逾期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2023年11月1日(周三)16时前,学校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进行审核,向市局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待市局组织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

2.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多头申报的;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项目负责人存在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或在研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请严格按各类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关闭

相关新闻
为您推荐更多相关内容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