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动态遴选、进退有序”的遴选及上岗审核机制,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19〕27号)文件精神,以及《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工作。
一、导师新增遴选工作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职称及学历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获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的申请人不作职称要求。
2.科研项目基本条件
申请人近3年主持过纵向科研课题。
3.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近3年在相应学科领域须获得至少2项代表性成果,其中论文类至少1项,同一类别成果可累加计算项数。
(1)论文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源刊论文。
(2)获奖类: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有效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
(3)其他类:出版专著(个人贡献10万字及以上的有效排名者),或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二)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2023年专业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职称及学历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科研项目基本条件
在所申请专业领域从事过较为系统的研究(技术)工作,近3年至少主持科研项目1项,在账经费不低于3万元。
3.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近3年在相应专业学位领域须获得至少1项代表性成果,包括:
(1)论文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CD/CSSCI /EI/SCI/SSCI源刊论文。
(2)获奖类: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有效排名),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
(3)其他类:出版专著(有效排名),或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编写国家、行业标准(有效排名)。
(三)遴选程序
1.填写《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2023年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于5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与留学生办公室朱老师。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报送校学位办。
3.推荐的导师名单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二、导师上岗工作
(一)上岗条件
1.基本条件
(1)近3年至少主持科研项目1项,申请上岗时在账经费达3万元及以上。
(2)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达3篇及以上。
2.导师存在以下情况,导师上岗资格审核为不通过。
(1)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抽检中,其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2)在一个学年度的学位申请过程中,导师同意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有研究生3人次及以上论文评阅未通过。
(3)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4)导师立德树人考核为基本合格。
(5)发现研究生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而导师负有责任的。
(6)根据其他相关文件,当年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者。
资格审核为通过者,下一学年度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提出上岗资格审核申请者,停止下一学年度招收研究生资格。
(二)上岗学位点
1.学硕学位点
导师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只能选择一个上岗(工程力学除外),水利工程需选择研究方向且只能选择一个。
(1)081500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01水文学及水资源、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3水工结构工程、 04水利水电工程、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6生态水利学
(2)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080104 工程力学
2.专硕学位点
导师原则上从以下三个学位点中只能选择一个上岗,最多不超过两个。
(1)085902 水利工程
(2)125600 工程管理
(3)085700 资源与环境
(二)上岗程序
1.填写《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表》(见附件3)、《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于5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与留学生办公室朱老师。
2.可上岗的导师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发文公布,同时将该名单报送校学位办备案。
研究生及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