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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与环境学院202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4年04月15日 19:01  点击:[]

全院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构建全媒体大宣传新格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院级学生组织、社团、部门或班级(团支部)等具有一定校园辐射或社会影响的集体

(二)先进个人: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或被媒体关注典型报道等具有一定校园辐射或社会影响的个人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遵守党的新闻宣传政策、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以及学校、学院有关管理制度;

2.本集体宣传平台有一定活跃度、关注度,在内容创作、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没有发生负面新闻舆论事件;

3.对于团支部、部门,学生青年大学习的参学完成率高。

(二)加分项

积极在学院、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中省主流媒体上发表作品,或被校内外媒体关注报道,对外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了学校、学院形象,具有一定校园辐射或社会影响。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年度青年大学习参学完成率高;

2.遵守党的新闻宣传政策、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以及学校、学院有关管理制度;

3.及时向各类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报道本单位学生活动、教育教学成果、经验等内容,主动配合学院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分项

积极在校内外各类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班级、团支部搭建的媒体平台或学院、学校、中省主流媒体官方平台等)发表原创优质作品,或被媒体关注典型报道,对外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了学校、学院形象,具有一定校园辐射或社会影响。

五、评选要求

1.申报涉及新闻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无抄袭行为,无版权纠纷;

2.申报涉及新闻作品须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符合新闻报道、新闻摄影、新媒体宣传的相关规范要求,贴近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六、报送要求

请参评个人及集体填写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并将电子版于4月19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邮箱:shtwshfh@163.com。

若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新闻宣传中心:

宣传部 江金霖:QQ:707992329

宣传部 徐雯晶:QQ:2991080911

宣传部 杨 肖:QQ:1985439156



共青团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新闻宣传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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