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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3日 14:52  点击:[]

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应做到“应转尽转、分类施策、细致周到”,具体要求是:

(1)凡已落实工作单位(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若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则应转入就业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学籍)档案转移到区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确实无法转出的,可以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党员离校前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填报《三峡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能够按要求在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一旦具备条件转出时,应及时转出。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填报《三峡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学院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党员归国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各党支部需于6月9日17:00前完成《毕业生党员去向及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的填写(见群共享)。

二、有关要求

1.加强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

各党支部要整理好每一位毕业生相关党的材料,将“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以及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的入党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学籍)档案。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整理工作,对照学院党员档案标准进行交叉检查,确保存入个人档案的党员档案不出现任何纰漏。

2.切实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管理

2023届毕业生党员省内、省外组织关系接转,均通过纸质介绍信(拟于6月12日发放)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同步进行。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联系督促工作,做好“介绍信回执”和反馈的登记工作,在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转接反馈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及时落实组织关系转出,做到不漏一人。

3.强化对保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对于组织关系实在无法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时间不超过1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联系本人办理转出手续。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原党支部应与其保持定期联系。党员归来后,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等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时间不超过5年。

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缴纳党费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6月25日17:00前,各党支部要将《三峡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三峡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三峡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三峡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见QQ群共享),报送至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总支汇总后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水利与环境学院党政办公室

水利与环境学院党员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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